
近日,伍市镇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,涉案流水近亿元,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,打响新年反电诈“第一枪”。
2021年7月份,伍市镇派出所接到公安部下发的线索核查,发现伍市镇辖区内有8人名下银行卡资金流动异常,短时间内银行流水近亿元。伍市镇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,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,依法调取几人信息进行分析排查,成功锁定8人涉帮信犯罪活动证据。于2022年1月5日将郑某、赵某、贺某抓获归案,其余几人迫于压力于2022年1月6日主动投案自首。经过审讯,以郑某为首的8人犯罪团伙为赚取佣金,将自己名下持有的银行卡、U盾等,租借出售给境外电诈团伙用于网络电信诈骗进行资金转账、套现,郑某等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目前,郑某、赵某、贺某等8人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,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据悉,伍市镇平安办将联合伍市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栗山法庭针对“帮信罪”典型案例开展宣传,继续多措并举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宣传推广“国家反诈中心app”,全力营造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,提高群众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,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“防护墙”。
【普法链接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责编:彭慧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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